游泳與自救能力鍵檔注意事項: 一、 請至教育部體育署體適能網站之資料下載區下載「游泳與自救能力上 傳格式」。(游泳與自救能力欄位分開且不必輸入成績秒數) 二、 學生之游泳與自救能力請依教育部體育署公布之「全國中、小學學生 游泳與自救能力基本指標(五級)」評斷。 三、 全校學生皆需上傳「游泳與自救能力」,請以「1(代表是)及 2(代 表否)」來區分實施游泳教學的狀態。 四、 屬「有實施游泳教學」者必定要有游泳與自救能力級別。如遇學生雖 有參與教學,但因故無法測得級別者(如限水問題、生病、受傷等無 法檢測),該學生應屬「無實施游泳教學」(改填為 2),級別及成績 欄位則可留空。 五、 以數字「1-5」表示第一至五級,而未達第一級游泳能力者請以數字 「0」表示,無實施游泳教學且無法判斷級別者,請將本欄位留空。 六、 以數字「1-5」表示第一至五級,而未達第一級自救能力者請以數字 「0」表示,無實施自救能力且無法判斷級別者,請將本欄位留空。 1 七、 學校如無實施游泳教學,但學生有透過民間團體或游泳比賽取得游泳 能力證明者或由授課教師認定具有各級游泳能力及自救能力者,業務 承辦人仍需調查(或判定)級別後填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