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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55屆世界兒童畫展國內作品比賽雲林縣內徵集(校內初選)

  • 發布單位:縣立公誠國小
  • 資料來源:縣立公誠國小
  • 聯絡人:教學組

中華民國第55屆世界兒童畫展國內作品比賽雲林縣內徵集(校內初選)

 

參加作品:

()、類別:不分類(寫意畫、寫生畫、水墨畫、貼畫、版畫、美術設計均可,立體作品請勿送件)。

()、組別:國小1-6年級(共六組)

()、規格:

   .個別創作:大小以四開(39公分x 54公分)為原則,一律不得裱裝。

   .集體創作:全開紙為原則(109公分 x 787公分),作者3~4人為限 

()、主題內容:依下列主題內容自行命題創作

   .自由創作不拘內容(以兒童生活經驗、地方特色…等自由命題)

   .原住民族文化特色(以原住民族生活景觀、人文活動祭儀…等自由命題)

()、標籤統一規格以A4大小為主。如後表一式兩聯,並以電腦打字填入各欄,手寫請以正楷書寫(字跡潦草、辨識不明者,不予評選)貼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指導老師限填一人),未填寫者視同放棄,經填寫後不得任意更改,並不得事後填報獲獎指導老師敘獎)。甲聯實貼,乙聯浮貼於甲聯上(甲、乙聯資料請確實填妥一致)。

 

參賽作品請務必貼妥報名表,(報名表可自行下載或至教務處索取)

請於113年 3/11()~3/22()交到教務處, 參加校內初選

 

 

 

注意事項:

()、參加作品如有臨摹或成人加筆或曾經參加比賽之作品及未經學校與法定代理人簽章送件者均不予評選,冒名頂替之作品並追究責任。

()、每一學童最多參加個別創作、集體創作各一件(依主題內容擇一) 

()、作品均不退件,請自行拍照存檔,如需保留原作請勿參加(全國主辦單位特別規定)。

()、得獎作品著作權轉讓主辦單位,未得獎作品之著作權視同放棄。

()、作品得獎人應無償授權指導單位及主辦單位對於得獎作品之非營利範圍內使用,並不限定地域、時間、媒體型式、次數、重製次數、內容與方法,並應承諾不得對指導單位及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至於涉及運用得獎作品製作營利性之文創商品者,均應另徵得得獎人同意授權(得獎作品專輯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