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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誠國小111學年度『公誠國小62週年校慶美展 』徵件

  • 資料來源:縣立公誠國小
  • 聯絡人:文書組

公誠國小111學年度『公誠國小62週年校慶美展 』徵件

     為加強推行藝術與人文教育,展現學生多元潛能,培養創作發表與欣賞能力,孕育完美人格,本校規劃舉辦『公誠國小62週年校慶美展 』。

一、展出時間:111年12月12日(一)~112年1月19日(四)展出

二、展出地點:本校綠光藝廊展出

三、創作主題:各類作品主題不拘,規格以四開為原則(若作品大於四開請自行裱框)。

四、參加對象:本校一至六年級學生均得提出作品參加徵選。                                 

五、收件時地:請於111年11月21日~25日將作品交到總務處

六、徵件作品組別及類別如下:

 

類    別

徵件作品規格

繪畫類

1繪畫類

1.使用畫材及形式不拘,大小以四開(約39公分×54公分)為原則。

2平面設計類

1.大小以四開(約39公分×54公分)為原則。

2.題目自訂,得採各種基本材料,並以平面設計為限。

   (平面設計類作品請先裱框)

3漫畫類

1.參賽作品形式不拘,大小以四開(約39公分×54公分)為原則。

2.參賽作品不限定主題。黑白、彩色不拘。

4版畫類

1.大小以四開(約39公分×54公分)為原則。

2.作品正面一律以鉛筆簽名,並寫上張數編號及畫題。

5水墨畫類

1.大小一律為宣(棉)紙四開(約35×70公分)。

2.作品可落款。(若作品大於四開請自行裱裝)

書法類

6書法類

1.作品大小為四開(35×70公分)宣紙為主。

2.以自選成首詩詞或成篇成段之文章為原則,作品需落款。

七、注意事項:

1.請各班至少提出一件作品參加徵件,並將報名表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方

2.同一類組每人限送作品一件,且每件作品之創作者為一人,每人至多參加二類。

3.作品於本年度學校辦理各項展覽後,原件退還。